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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舞有这么大魔力吗?能把一个人改变得如此彻底?反正他没兴趣,听着这音乐就让人厌烦乏力……
“嗯!
没意思!”
他装着困倦,还打了个呵欠。
“那……我们早点回去吧!
清禾也跳累了吧?还有小叔叔,你今天晚上吃太多了!
等会儿肚子疼!”
萧伊朋作为大哥,关注着每一个人的状况。
“走了!”
萧伊庭一把抓住萧城卓,离开了舞会会场。
萧伊朋只要陪着叶清禾走在后面,夜风一吹,空气里满满的都是花草香,叶清禾吸了吸气,怡人极了……
夜晚的乡下和白天又有所不同,四周隐隐绰绰,草木繁盛,时而有萤火虫在花树之间起起伏伏,夏虫的呢哝忽高忽低,一切都那么安详美丽……
叶清禾唇角一直挂着笑,“大哥,太美好了……”
是的,这个世界如此美好,而她,居然还能用心去体会到这份美好,她对自己都很满意。
一如她对王哲所说的那样,爸爸希望她快乐而坚强地活着,如今的她,真的坚强快乐,爸爸一定会欣慰的……
只是,乡间夜晚的风,还是有些许凉意的,她刚跳舞出了一身的汗,风一吹便感到凉了,情不自禁打了个喷嚏。
萧伊朋温和地一笑,“再美好的风景感冒了也是领略不到的。”
说完,脱下自己的外套来给她披在身上。
叶清禾低头莞尔。
萧伊朋的外套有着成熟男子的气息,她有些不自在,可是,暖和了许多是最现实的问题。
这和那次在火车上感冒后穿着付真言衣服的感觉不一样,那会儿她记得自己不但不自在,而且有些害怕和慌乱,但在大哥身边,虽然也有短暂的不习惯,可是,随即便安宁下来,心,也异常平静和温暖。
有个大哥,真的是很幸福的事啊……
萧伊庭在拉着萧城卓在前面走得飞快,回小屋后,进了房间,立刻关了门,仍是把房门关得砰地大响。
叶清禾已经习惯了他的别扭,摇摇头,跟大哥打了声招呼后回自己房间去了。
这一晚上疯了似的跳舞,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脚疼?大哥说,有时候还会有化妆舞会,那她戴个面具又会是怎样的呢?
伦敦的乡村生活,给了她不曾体验过的浪漫和宁静。
她喜欢在花草繁茂的林荫道上散步,喜欢跟当地人交谈,喜欢去参加他们的聚会和party,喜欢借一只小船沿着林间的小河泛舟……
就算有时候什么也不做,仅仅只在水边赤足散散步,也是一种极致的享受。
经过她的软磨硬泡,大哥终于答应教她风笛。
有时候,哪儿也不去,就坐在窗边,或者小屋的阳台上,一边沐浴着阳光,一边听大哥吹奏着风笛,时光就像小屋后缓缓流淌的水,悠长而美好。
只是,二哥不喜欢这样的日子吧?他那么好动的人,一天不摸篮球就浑身不自在的人,在悠闲的乡下生活里,一定被憋坏了,不然怎么成天都闷生闷气的不高兴呢?
有时叫他一起去散步去串门子他也不愿意,宁可在小屋里蒙头睡觉……
基于为二哥考虑,原本还想在乡下多住几天的叶清禾提早向大哥提出回伦敦去,然后继续别的旅程。
可是,之后的苏格兰之行也没见他有多高的兴致啊?
有一次,她实在忍不住,问道,“二哥,你怎么了?是不是想家了?”
算算,离开北京已经好长时间了……
萧城卓倒是玩得不亦乐乎,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他爱的特色美食,尤其欧洲的甜食让他迷醉不已,仅冰激凌他一天都要去买四五回。
听了她的问话,正舔着今天新口味的冰激凌的他说,“姐姐,别理他,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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