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3章 鬼迷心窍,胡言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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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那么一瞬间,厉御风当真动过那样的念头:
干脆就送她回榕城好了,往后两人不再见面,以后的爱恨嗔痴也就统统没有了。
当初他对她的逼迫,像是一道坎儿,不是那么轻易能够过来的。
他理解,甚至也接受了她对她的抗拒。
若放她走了,两人或许可以好聚好散,她或许还会时常念起曾经他对她的好。在这段感情里,他或许还能保持最后的体面——
也不知道怎么的,鬼使神差的,刚刚有了这一念头,便和她说了起来。
等到后悔时,却已经来不及了,这个念头早已经深入她的心!
厉御风后悔莫及,抱着她,千方百计地想将这句话收回来。
明知道收不回来,却还在勉励尝试。
黑暗中,他抱着她,摸索着吻上了她柔软的唇。
可是她的不悦和抗拒也是那样的明显,胡乱摇着头不肯给他亲,像是嫌弃似的。
厉御风知道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很卑鄙,刚刚给人一线希望,却又马上掐灭——
这种类似于猫捉老鼠的游戏,对于她而言,像是一种羞辱。
她有些按捺不住,胡乱中朝着他挥起了手。
巴掌没有落到厉御风的脸上,便已经被他牢牢捉住。手被她按到了头顶,厉御风与她十指相扣,重新凑了上去,却并没有吻在她的唇上,而是附在她的耳边,轻声说:“我错了筝筝——以后我再也不说这样的混账话了……”
大约是深夜,伸手不见五指。
两人互相看不见,心里的那份自尊也变得无足轻重起来,所谓面子也彻底成了摆设。
“这是第一次说,也是最后一次说,你就当我一时鬼迷心窍,胡言乱语吧!”
厉御风说完,又道:“我们之前说过的:半年为期限——现在离半年还有一段时间……”
他真的不敢想象没有她的生活。
她是他生命里最绚丽的一道光,他不能失去她——
厉御风太了解她,也了解自己,知道自己痛失所爱之后,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。
不能失去她,坚决不能!
能多留她一天,就多留一天。
哪怕是半年之期已到,他也要另想办法留住她。
“筝筝乖,不生气了!”
厉御风说着,凑过去,轻轻吻着她的脸颊。
她哭了,只是没有出声。他没有察觉到,问过去的时候,才意识到她的脸上又湿又冷——
唐筝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,尤其是出狱之后。
因为有太多的人,还有过往的经历都告诉她:眼泪是最没有用的东西。
她不想哭,却在此时,因为厉御风的话而难受至极。
他仿佛钻进她的心里,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,会让她最心痛。像是报复她的白眼狼行径,他的话,字字句句都是诛心之语。
她的眼泪,他没有点破,却停下了自己的动作,抱着她,一动不动!
唐筝失眠了,次日就醒得很晚。
肚子饿,下楼去找东西的时候,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。
“醒了”,厉御风将手头上的报纸放下来,道:“过来吃饭吧,有你喜欢的海鲜粥和小笼包——新来的厨师做的,应该很合乎你的口味。”
唐筝看着他脸上略显殷勤的笑容,就没有计较昨晚的事情,起身和他一起去了餐厅。
“等下想去哪里逛?”
厉御风一边吃东西,一边给了她一些建议:“我今天有空,来一次短途旅行也是可以的。苏黎世的好多地方你都去过了,不如我们等下自驾游去日内瓦怎么样?在那里住一晚,明天再回来也来得及……”
唐筝想了想,道:“我等下去看青桑!”
厉御风的呼吸一滞:“……”
这意思就是要去找她的好朋友,不跟他一起出去玩儿了。
不过,厉御风还是给她充当起了司机的角色,甚至还美其名曰:“我顺便也和圣泽聚聚,之前的事儿,还没请他吃饭呢……”
指的是纪圣泽将她从苏伊昂手中抢回来的事情。
换做寻常朋友,可没有人会帮他这种忙。商人重利,谁愿意为了所谓的友情,去得罪政界要人呢?
唐筝出门选衣服时磨蹭了一会儿,再加上路上有些堵车,两人去到医院里时,已经是午后了。纪圣泽不在,叶青桑一个人坐在病房里温习法文。
她没有请过专业的老师,但是纪圣泽会经常来教她。教完了她,她一有机会就会和护工医生等人用法文来沟通。
所以短短几天时间,叶青桑的法文水准已经足够日常交流了。
甚至在唐筝和厉御风进门时,她还用法文跟他们打了声招呼。
唐筝笑着用法文回应了句,然后才走到她身边,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:“最近怎么样?纪总呢?没有来陪你?”
叶青桑摇摇头,说:“他今天有会要开!”
厉御风和她打了声招呼,借口出去抽根烟,便离开了。
闺蜜之间的话题,难免绕开男人。他在的话,恐怕她们无法开口,连聊天的兴致也没有了。
果不其然,男人的身影刚刚消失在门口,叶青桑立即拉过唐筝的手来,上下打量着她:“你没事吧?我听纪圣泽说,你让一个恶棍给……”
虽然纪圣泽一直安慰她,说唐筝没有事情,但是她总是没法放心。
“放心吧,我好着呢”,唐筝微笑:“纪总去得及时,所以没出什么事儿——要是当真出了事儿,我哪有心思过来看你?早就躲起来哭了好嘛?”
叶青桑听了,心下稍安,随后又说道:“那这件事儿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尤其是厉家,最好是只有你和厉总知道。”
听说厉家是大族,群居在一起,人多口杂。
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,还是保密为好。
唐筝点点头:“嗯,我知道!”
她说完,又问:“你呢?”
“我什么?”
叶青桑眨眨眼睛,明知故问:“我不是一直在住院复健么?”
唐筝:“我问的是你和纪总!”
叶青桑:“……不知道!”
这三个字,倒是她的心里话。
一直到现在,叶青桑心里都是迷茫的,不知道该如何做。
“我当初来苏黎世,是没有办法”,叶青桑抿了下唇,又说:“钟翊的性格我了解,只有这样,我才能彻底和她断绝关系……”
要么她死,就像是五年前一样,留下一封遗书去自杀;
要么像现在这样,她另有所属,他才能够明白:原来两人之间,已经再没有回旋的余地!
“我想等过段时间,腿好一些,就出去走走!”
叶青桑说:“或者,再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!”
她在这里治疗,花费不少,将来是要还给纪圣泽的。
她自己的那点积蓄是不够的,剩下的只能慢慢去赚,尽量多还一点。所以她努力学习法语,尽快地让自己适应这里的环境,就是为了在腿好之后,可以堂而皇之地生活。
她的后一句话,唐筝倒是很赞同:“嗯,这样也可以。工作的事儿,我可以帮忙……”
有了工作,人就不会胡思乱想,生活也会充实很多——
当然,叶青桑的这种种打算,纪圣泽是不知道的。
他也不需要知道,因为他已经给叶青桑安排好了未来:她只要好好养病,好好做复健,然后嫁给他就好了。
作为纪太太,是不必考虑赚钱还债这种问题的,她只要好好保养自己,闲时逛逛街插插花就行了。
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,纪圣泽一向是出奇的宽容!
晚上,厉御风在酒店订了位置请吃饭,算是对他之前的答谢——
其实按照两人的关系,根本用不到这些。但是纪圣泽想起叶青桑来苏黎世已经很久了,一直待在医院,都没有出去过,便一口应下来,随后立即开车去医院接人。
叶青桑一直在坐轮椅,不太想去:“太麻烦了……”
“不麻烦!”
纪圣泽说着,反问:“哪里麻烦了,只是带你出去吃个饭而已!”
说着,从袋子里拿了一条白色的秋裙来,放在她身上,说:“唐筝也去,大家一起热闹一下。先把裙子换了,我在这儿等你!”
裙子很漂亮,是叶青桑很喜欢的白颜色。
护工帮她将后面的拉链拉好,她换好裙子,将一头长发在脑后盘了个丸子。小脸上没有化妆,看上去素面朝天——
不是不想画,而是没有化妆品!
她来苏黎世时,根本就没有带上这些东西。而且一直病着,住在医院里,也根本用不到。
没有口红,一张脸显得有些苍白,没什么生气。
她对着镜子,正琢磨着要不要问唐筝借一支时,门口传来纪圣泽的声音:“小桑,你换好了么?”
叶青桑还以为众人都在等着自己,连忙应承了声:“换好了……”
没被打开了窄窄一条缝隙,一个小小的口红套盒伸了进来:“买给你的——之前忘了拿上来!”
有那么一瞬间,厉御风当真动过那样的念头:
干脆就送她回榕城好了,往后两人不再见面,以后的爱恨嗔痴也就统统没有了。
当初他对她的逼迫,像是一道坎儿,不是那么轻易能够过来的。
他理解,甚至也接受了她对她的抗拒。
若放她走了,两人或许可以好聚好散,她或许还会时常念起曾经他对她的好。在这段感情里,他或许还能保持最后的体面——
也不知道怎么的,鬼使神差的,刚刚有了这一念头,便和她说了起来。
等到后悔时,却已经来不及了,这个念头早已经深入她的心!
厉御风后悔莫及,抱着她,千方百计地想将这句话收回来。
明知道收不回来,却还在勉励尝试。
黑暗中,他抱着她,摸索着吻上了她柔软的唇。
可是她的不悦和抗拒也是那样的明显,胡乱摇着头不肯给他亲,像是嫌弃似的。
厉御风知道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很卑鄙,刚刚给人一线希望,却又马上掐灭——
这种类似于猫捉老鼠的游戏,对于她而言,像是一种羞辱。
她有些按捺不住,胡乱中朝着他挥起了手。
巴掌没有落到厉御风的脸上,便已经被他牢牢捉住。手被她按到了头顶,厉御风与她十指相扣,重新凑了上去,却并没有吻在她的唇上,而是附在她的耳边,轻声说:“我错了筝筝——以后我再也不说这样的混账话了……”
大约是深夜,伸手不见五指。
两人互相看不见,心里的那份自尊也变得无足轻重起来,所谓面子也彻底成了摆设。
“这是第一次说,也是最后一次说,你就当我一时鬼迷心窍,胡言乱语吧!”
厉御风说完,又道:“我们之前说过的:半年为期限——现在离半年还有一段时间……”
他真的不敢想象没有她的生活。
她是他生命里最绚丽的一道光,他不能失去她——
厉御风太了解她,也了解自己,知道自己痛失所爱之后,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。
不能失去她,坚决不能!
能多留她一天,就多留一天。
哪怕是半年之期已到,他也要另想办法留住她。
“筝筝乖,不生气了!”
厉御风说着,凑过去,轻轻吻着她的脸颊。
她哭了,只是没有出声。他没有察觉到,问过去的时候,才意识到她的脸上又湿又冷——
唐筝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,尤其是出狱之后。
因为有太多的人,还有过往的经历都告诉她:眼泪是最没有用的东西。
她不想哭,却在此时,因为厉御风的话而难受至极。
他仿佛钻进她的心里,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,会让她最心痛。像是报复她的白眼狼行径,他的话,字字句句都是诛心之语。
她的眼泪,他没有点破,却停下了自己的动作,抱着她,一动不动!
唐筝失眠了,次日就醒得很晚。
肚子饿,下楼去找东西的时候,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。
“醒了”,厉御风将手头上的报纸放下来,道:“过来吃饭吧,有你喜欢的海鲜粥和小笼包——新来的厨师做的,应该很合乎你的口味。”
唐筝看着他脸上略显殷勤的笑容,就没有计较昨晚的事情,起身和他一起去了餐厅。
“等下想去哪里逛?”
厉御风一边吃东西,一边给了她一些建议:“我今天有空,来一次短途旅行也是可以的。苏黎世的好多地方你都去过了,不如我们等下自驾游去日内瓦怎么样?在那里住一晚,明天再回来也来得及……”
唐筝想了想,道:“我等下去看青桑!”
厉御风的呼吸一滞:“……”
这意思就是要去找她的好朋友,不跟他一起出去玩儿了。
不过,厉御风还是给她充当起了司机的角色,甚至还美其名曰:“我顺便也和圣泽聚聚,之前的事儿,还没请他吃饭呢……”
指的是纪圣泽将她从苏伊昂手中抢回来的事情。
换做寻常朋友,可没有人会帮他这种忙。商人重利,谁愿意为了所谓的友情,去得罪政界要人呢?
唐筝出门选衣服时磨蹭了一会儿,再加上路上有些堵车,两人去到医院里时,已经是午后了。纪圣泽不在,叶青桑一个人坐在病房里温习法文。
她没有请过专业的老师,但是纪圣泽会经常来教她。教完了她,她一有机会就会和护工医生等人用法文来沟通。
所以短短几天时间,叶青桑的法文水准已经足够日常交流了。
甚至在唐筝和厉御风进门时,她还用法文跟他们打了声招呼。
唐筝笑着用法文回应了句,然后才走到她身边,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:“最近怎么样?纪总呢?没有来陪你?”
叶青桑摇摇头,说:“他今天有会要开!”
厉御风和她打了声招呼,借口出去抽根烟,便离开了。
闺蜜之间的话题,难免绕开男人。他在的话,恐怕她们无法开口,连聊天的兴致也没有了。
果不其然,男人的身影刚刚消失在门口,叶青桑立即拉过唐筝的手来,上下打量着她:“你没事吧?我听纪圣泽说,你让一个恶棍给……”
虽然纪圣泽一直安慰她,说唐筝没有事情,但是她总是没法放心。
“放心吧,我好着呢”,唐筝微笑:“纪总去得及时,所以没出什么事儿——要是当真出了事儿,我哪有心思过来看你?早就躲起来哭了好嘛?”
叶青桑听了,心下稍安,随后又说道:“那这件事儿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尤其是厉家,最好是只有你和厉总知道。”
听说厉家是大族,群居在一起,人多口杂。
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,还是保密为好。
唐筝点点头:“嗯,我知道!”
她说完,又问:“你呢?”
“我什么?”
叶青桑眨眨眼睛,明知故问:“我不是一直在住院复健么?”
唐筝:“我问的是你和纪总!”
叶青桑:“……不知道!”
这三个字,倒是她的心里话。
一直到现在,叶青桑心里都是迷茫的,不知道该如何做。
“我当初来苏黎世,是没有办法”,叶青桑抿了下唇,又说:“钟翊的性格我了解,只有这样,我才能彻底和她断绝关系……”
要么她死,就像是五年前一样,留下一封遗书去自杀;
要么像现在这样,她另有所属,他才能够明白:原来两人之间,已经再没有回旋的余地!
“我想等过段时间,腿好一些,就出去走走!”
叶青桑说:“或者,再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!”
她在这里治疗,花费不少,将来是要还给纪圣泽的。
她自己的那点积蓄是不够的,剩下的只能慢慢去赚,尽量多还一点。所以她努力学习法语,尽快地让自己适应这里的环境,就是为了在腿好之后,可以堂而皇之地生活。
她的后一句话,唐筝倒是很赞同:“嗯,这样也可以。工作的事儿,我可以帮忙……”
有了工作,人就不会胡思乱想,生活也会充实很多——
当然,叶青桑的这种种打算,纪圣泽是不知道的。
他也不需要知道,因为他已经给叶青桑安排好了未来:她只要好好养病,好好做复健,然后嫁给他就好了。
作为纪太太,是不必考虑赚钱还债这种问题的,她只要好好保养自己,闲时逛逛街插插花就行了。
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,纪圣泽一向是出奇的宽容!
晚上,厉御风在酒店订了位置请吃饭,算是对他之前的答谢——
其实按照两人的关系,根本用不到这些。但是纪圣泽想起叶青桑来苏黎世已经很久了,一直待在医院,都没有出去过,便一口应下来,随后立即开车去医院接人。
叶青桑一直在坐轮椅,不太想去:“太麻烦了……”
“不麻烦!”
纪圣泽说着,反问:“哪里麻烦了,只是带你出去吃个饭而已!”
说着,从袋子里拿了一条白色的秋裙来,放在她身上,说:“唐筝也去,大家一起热闹一下。先把裙子换了,我在这儿等你!”
裙子很漂亮,是叶青桑很喜欢的白颜色。
护工帮她将后面的拉链拉好,她换好裙子,将一头长发在脑后盘了个丸子。小脸上没有化妆,看上去素面朝天——
不是不想画,而是没有化妆品!
她来苏黎世时,根本就没有带上这些东西。而且一直病着,住在医院里,也根本用不到。
没有口红,一张脸显得有些苍白,没什么生气。
她对着镜子,正琢磨着要不要问唐筝借一支时,门口传来纪圣泽的声音:“小桑,你换好了么?”
叶青桑还以为众人都在等着自己,连忙应承了声:“换好了……”
没被打开了窄窄一条缝隙,一个小小的口红套盒伸了进来:“买给你的——之前忘了拿上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