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1章 是他,是江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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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色是很适合女孩子的颜色。
厉御风对自己选择的口红色号感到很满意。
甚至,他在拿着那支口红的时候,脑海里浮现起他和唐筝的第一次,是在她的房间里。
她喝多了酒,小脸红里透着粉,连嘴唇都是肉粉色,嫩生生的,可爱至极。
她的床单和枕套也是浅粉色,沙发上摆放着几个同色的抱枕,甚至床边的地毯,也是粉色的。
厉御风觉得,她应该很喜欢粉色。
“这个颜色很特别”,厉御风竟然还打开了一管口红,准备给她试色:“我帮你涂。”
唐筝笑得格外勉强,可是嗓子不太舒服,也懒得说话,只能推开他的手,自己挑了个烂番茄色。
厉御风:“……”
她竟然不喜欢自己选择的粉色!
他看着唐筝拧开了另一色号,仍旧兴趣未减:“我帮你涂,我也会的……”
应该会!
虽然没吃过猪肉,但是猪跑还是见过的。
唐筝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,没忍心打消他的积极性,把口红递给了他,让他帮自己涂。
厉御风第一次给女孩子涂口红,又是给唐筝涂,所以格外小心翼翼。
他想:古代的夫妻之间,有画眉之乐,是恩爱的象征。
现在,他给她涂口红,也未尝不是一种表现亲昵和恩爱的方式。
他略微屈膝,保持着跟她同一高度,手里的口红小心翼翼的涂在她的唇瓣上。
也不知道怎么的,拿着口红的那只手有点不听使唤似。他手心里直冒汗,握着口红管的手指直打滑。
厉御风抿着唇,眯着眼,觉得比搬砖还辛苦。
口红走线一圈——
眼看要大功告成时,厉御风手抖了下,多描出一块来。
他顿时傻眼:这要怎么补救?
直接用手擦?
好像是不对,女孩子应该有专门用来卸妆的东西……
唐筝看他的眼神,再看看导购忍笑的表情,忍不住推开他,伸手拿起柜台上的镜子。
原本精致立体的嘴唇,变成了如花的嘴唇!
厉御风站在一旁,搓着手,打着哈哈:“那个——头一回给女孩子涂口红,我回头多练练哈……”
唐筝气得在他手臂上拧了一下,又接过导购递过来的卸妆纸,擦掉了口红,重新给自己涂上一个圆满的唇形。
“这支口红我要了”,唐筝说完,又问:“有没有好看一点的礼盒装?”
导购连忙道:“有的,您稍等……”
一边说,一边拿出年度礼盒款:“这是我们新到的款式,有圣诞概念款,还有满钻的口红盒,很适合女孩子。”
唐筝给自己挑了两支喜欢的色号,又买了一支至尊款的满钻口红礼盒。
前者是给她自己买的,后者是准备送给厉夫人的回礼。
之前厉夫人送她的是限量款包包,她是小辈,回礼时不能太过于贵重,不能压过长辈的赠礼,所以选一支价格高昂,外形漂亮的口红,很适合厉夫人这样爱漂亮的时尚女性。
厉御风刷卡付完账,才朝着她手里的小纸袋看了眼,道:“是挺好看的,她应该会喜欢。”
印象中,他母亲的确很喜欢买各种色号的口红。长长短短的口红被收藏在专门的盒子里,根本用不完,日常要清理出去一堆。
不过,仿佛没有人给她买过口红,都是她自己买的。
唐筝嗯了声,道:“也不知道伯母什么时候回瑞士……”
要是等他们回到榕城,厉夫人已经回去的话,那她就只能邮寄。而到了年底,国际快递的速度又不容乐观,厉夫人估计要等到好久才能收到。
厉御风搂着她的细腰,笑道:“你对未来婆婆的事情,倒是挺上心的——比对我的事情还上心!”
唐筝白了他一眼,道:“礼尚往来不懂吗?”
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,每个人对她的善意,她都记在心上,从未忘却。
厉御风哦了声,道:“这样说的话,那我教了你三年,你也应该教我——最起码三年,这样才算是礼尚往来,对不对?”
唐筝抬起脸,像看着傻子似的看着他:“你要跟我学什么?”
厉御风一本正经,无比认真的道:“涂口红!”
这个,他是真的不会,也真的想学。
当然,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,他还想学画眉,甚至是梳头发和搭配衣服。
工作之外的时间,用来打扮他的小东西,也是个不错的消遣方式。
唐筝:“……”
好吧,就知道这人嘴巴里没几句正经话。
她没有理会他,继续朝着出口走去。
晚上,厉御风在云朵餐厅订了位置。
之所以称其为‘云朵餐厅’,因为是S市海拔最高的餐厅,全玻璃景观。
坐在餐厅里就可以俯瞰S市,更是流星雨的绝佳观赏地点。
当然,位置很难预订。尤其是因为流星雨的缘故,餐位更是被炒到了天价。
厉御风担心会赶上晚高峰,所以夜幕降临时,他便带着唐筝开车往云朵餐厅去。
流星雨其实没什么可看的,一种很正常的天文现象而已。
但是,和他一起看流星雨的人,可是千里迢迢从榕城赶来。甚至为了给他一个惊喜,她披星戴月而来,在瑟瑟寒风里等了他一个多小时。
可贵的不是流星雨,而是和她一起去看流星雨的机会。
云朵餐厅在世贸的最顶层,厉御风将车子开到附近的停车场里,徒步前往。
S市的夜风夹杂着潮气,凉飕飕的直往脖子里钻。
唐筝围了围巾,戴了帽子,一只手被厉御风握着,放到了他的大衣口袋里。
还没到世贸大厦门口,远远的看见一群保安在那里叫嚣着开路。还有扛着摄像机的媒体记者,和一些围观的人,像是在迎接什么重要人物。
紧接着,一辆房车停在了大厦门口。
车门打开,穿着一身纯黑色西装的高个子男人下车来。
那人个子很高,身姿笔挺,鹤立鸡群般站在人群中,像是两个次元的人。
有人在欢呼,有人在拍照。
镁光灯此起彼伏,纷纷打在高个子男人身上。
唐筝在这时,彻底看清了他的脸。
是江驰!
是现在正当红的流量男星江驰!
唐筝的心脏骤然紧缩了下,是他,是江驰!
他如众星拱月一般,层层光环加身,被保安簇拥着,隔开了路人,一路护送着进了大厦里头。
而身后,忽然也响起一阵阵尖叫声。
唐筝回过头,就看到成群结队的女孩子,手里举着应援棒和荧光牌子,甚至就连她们的头上,都戴着定制的发卡。
发卡上面不是蝴蝶结,而是两个字:江驰!
那是他的粉丝团,正在飞速赶去应援。
经过身边时,唐筝还被他们撞了一下,险些跌倒。
厉御风伸手扶住她,同时将她护在自己身后。等那群人过去了,才拉着她朝着大厦的方向走去。
乘坐全景观光电梯上楼的时候,唐筝才看到某个楼层里,一个很知名的品牌正在举办现场推广会。
江驰是那个牌子的代言人,特意来现场,给粉丝们发福利的。
电梯在匀速上升,两人彼此沉默着。
“要不然我陪你去看看吧。”
厉御风忽然开口,说:“恰好遇到,而且,你好久没见到他了。”
粉色是很适合女孩子的颜色。
厉御风对自己选择的口红色号感到很满意。
甚至,他在拿着那支口红的时候,脑海里浮现起他和唐筝的第一次,是在她的房间里。
她喝多了酒,小脸红里透着粉,连嘴唇都是肉粉色,嫩生生的,可爱至极。
她的床单和枕套也是浅粉色,沙发上摆放着几个同色的抱枕,甚至床边的地毯,也是粉色的。
厉御风觉得,她应该很喜欢粉色。
“这个颜色很特别”,厉御风竟然还打开了一管口红,准备给她试色:“我帮你涂。”
唐筝笑得格外勉强,可是嗓子不太舒服,也懒得说话,只能推开他的手,自己挑了个烂番茄色。
厉御风:“……”
她竟然不喜欢自己选择的粉色!
他看着唐筝拧开了另一色号,仍旧兴趣未减:“我帮你涂,我也会的……”
应该会!
虽然没吃过猪肉,但是猪跑还是见过的。
唐筝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,没忍心打消他的积极性,把口红递给了他,让他帮自己涂。
厉御风第一次给女孩子涂口红,又是给唐筝涂,所以格外小心翼翼。
他想:古代的夫妻之间,有画眉之乐,是恩爱的象征。
现在,他给她涂口红,也未尝不是一种表现亲昵和恩爱的方式。
他略微屈膝,保持着跟她同一高度,手里的口红小心翼翼的涂在她的唇瓣上。
也不知道怎么的,拿着口红的那只手有点不听使唤似。他手心里直冒汗,握着口红管的手指直打滑。
厉御风抿着唇,眯着眼,觉得比搬砖还辛苦。
口红走线一圈——
眼看要大功告成时,厉御风手抖了下,多描出一块来。
他顿时傻眼:这要怎么补救?
直接用手擦?
好像是不对,女孩子应该有专门用来卸妆的东西……
唐筝看他的眼神,再看看导购忍笑的表情,忍不住推开他,伸手拿起柜台上的镜子。
原本精致立体的嘴唇,变成了如花的嘴唇!
厉御风站在一旁,搓着手,打着哈哈:“那个——头一回给女孩子涂口红,我回头多练练哈……”
唐筝气得在他手臂上拧了一下,又接过导购递过来的卸妆纸,擦掉了口红,重新给自己涂上一个圆满的唇形。
“这支口红我要了”,唐筝说完,又问:“有没有好看一点的礼盒装?”
导购连忙道:“有的,您稍等……”
一边说,一边拿出年度礼盒款:“这是我们新到的款式,有圣诞概念款,还有满钻的口红盒,很适合女孩子。”
唐筝给自己挑了两支喜欢的色号,又买了一支至尊款的满钻口红礼盒。
前者是给她自己买的,后者是准备送给厉夫人的回礼。
之前厉夫人送她的是限量款包包,她是小辈,回礼时不能太过于贵重,不能压过长辈的赠礼,所以选一支价格高昂,外形漂亮的口红,很适合厉夫人这样爱漂亮的时尚女性。
厉御风刷卡付完账,才朝着她手里的小纸袋看了眼,道:“是挺好看的,她应该会喜欢。”
印象中,他母亲的确很喜欢买各种色号的口红。长长短短的口红被收藏在专门的盒子里,根本用不完,日常要清理出去一堆。
不过,仿佛没有人给她买过口红,都是她自己买的。
唐筝嗯了声,道:“也不知道伯母什么时候回瑞士……”
要是等他们回到榕城,厉夫人已经回去的话,那她就只能邮寄。而到了年底,国际快递的速度又不容乐观,厉夫人估计要等到好久才能收到。
厉御风搂着她的细腰,笑道:“你对未来婆婆的事情,倒是挺上心的——比对我的事情还上心!”
唐筝白了他一眼,道:“礼尚往来不懂吗?”
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,每个人对她的善意,她都记在心上,从未忘却。
厉御风哦了声,道:“这样说的话,那我教了你三年,你也应该教我——最起码三年,这样才算是礼尚往来,对不对?”
唐筝抬起脸,像看着傻子似的看着他:“你要跟我学什么?”
厉御风一本正经,无比认真的道:“涂口红!”
这个,他是真的不会,也真的想学。
当然,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,他还想学画眉,甚至是梳头发和搭配衣服。
工作之外的时间,用来打扮他的小东西,也是个不错的消遣方式。
唐筝:“……”
好吧,就知道这人嘴巴里没几句正经话。
她没有理会他,继续朝着出口走去。
晚上,厉御风在云朵餐厅订了位置。
之所以称其为‘云朵餐厅’,因为是S市海拔最高的餐厅,全玻璃景观。
坐在餐厅里就可以俯瞰S市,更是流星雨的绝佳观赏地点。
当然,位置很难预订。尤其是因为流星雨的缘故,餐位更是被炒到了天价。
厉御风担心会赶上晚高峰,所以夜幕降临时,他便带着唐筝开车往云朵餐厅去。
流星雨其实没什么可看的,一种很正常的天文现象而已。
但是,和他一起看流星雨的人,可是千里迢迢从榕城赶来。甚至为了给他一个惊喜,她披星戴月而来,在瑟瑟寒风里等了他一个多小时。
可贵的不是流星雨,而是和她一起去看流星雨的机会。
云朵餐厅在世贸的最顶层,厉御风将车子开到附近的停车场里,徒步前往。
S市的夜风夹杂着潮气,凉飕飕的直往脖子里钻。
唐筝围了围巾,戴了帽子,一只手被厉御风握着,放到了他的大衣口袋里。
还没到世贸大厦门口,远远的看见一群保安在那里叫嚣着开路。还有扛着摄像机的媒体记者,和一些围观的人,像是在迎接什么重要人物。
紧接着,一辆房车停在了大厦门口。
车门打开,穿着一身纯黑色西装的高个子男人下车来。
那人个子很高,身姿笔挺,鹤立鸡群般站在人群中,像是两个次元的人。
有人在欢呼,有人在拍照。
镁光灯此起彼伏,纷纷打在高个子男人身上。
唐筝在这时,彻底看清了他的脸。
是江驰!
是现在正当红的流量男星江驰!
唐筝的心脏骤然紧缩了下,是他,是江驰!
他如众星拱月一般,层层光环加身,被保安簇拥着,隔开了路人,一路护送着进了大厦里头。
而身后,忽然也响起一阵阵尖叫声。
唐筝回过头,就看到成群结队的女孩子,手里举着应援棒和荧光牌子,甚至就连她们的头上,都戴着定制的发卡。
发卡上面不是蝴蝶结,而是两个字:江驰!
那是他的粉丝团,正在飞速赶去应援。
经过身边时,唐筝还被他们撞了一下,险些跌倒。
厉御风伸手扶住她,同时将她护在自己身后。等那群人过去了,才拉着她朝着大厦的方向走去。
乘坐全景观光电梯上楼的时候,唐筝才看到某个楼层里,一个很知名的品牌正在举办现场推广会。
江驰是那个牌子的代言人,特意来现场,给粉丝们发福利的。
电梯在匀速上升,两人彼此沉默着。
“要不然我陪你去看看吧。”
厉御风忽然开口,说:“恰好遇到,而且,你好久没见到他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