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这姑娘有点——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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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筝被他唠叨得有些头大。
记得上次见面时,明明挺斯文个少年,怎么突然就被唐僧给魂穿了呢?
她瞥了他一眼,道:“人家小叶一个女孩子,还要经常练舞,她都能吃饱,你为什么就吃不饱?再说,欲戴皇冠,必承其重。你受不了这个,还当什么明星?”
回家去,继续当他地主家的傻儿子不香吗?
“我刚刚说了啊:人家小叶是仙女,靠着一口仙气儿活着的……”
江驰说着,伸手捧腹:“可是我不行啊,我是凡夫俗子——民以食为天,我真的饿,陆姐太狠了,拿我当兔子养……”
唐筝看了他一眼,道:“那你就自己找一家酒店去吃呗,有钱什么好吃的买不来?”
“那不一样”,江驰说:“大酒店里的饭菜都是一个味儿,你知不知道什么不知名的小馆子?有特色的那种……”
唐筝缓缓停下来,思忖了下,道:“我还真知道一个,你开车在后面跟着我吧!”
说完,拉开车门自己上了车。
她带着江驰来了一家名副其实的苍蝇小馆。
是一家小面馆,藏在一个挺深的胡同里,连个门脸都没有,导航也根本找不到。
面馆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,专门做炸酱面。
唐筝的外公唐文礼以前就特别喜欢吃这家的面,还总带着唐筝一起来吃。
久而久之,老夫妇也认识了他们,经常会在不忙的时候,给他们附赠一个不收钱的爽口小菜。
算来,唐筝也好几年没来了,不知道那对老夫妇还认不认识自己。
胡同深深,路灯的灯光也是极其稀薄的。
江驰一边走一边左顾右盼:“……这什么地方?你不会是要把我给卖了吧?”
唐筝踩着高跟鞋,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,道:“被害妄想症是种病,得治!”
卖他干嘛?
除了皮相好看之外,目前没发现别的长处。
就算是送到夜店做鸭,恐怕富婆们也会嫌他话多!
“就快到了”,唐筝伸手指指不远处的一个小屋子:“就那家,做炸酱面可好吃了……”
一边说,一边加快脚步,朝着那簇光亮走去。
只是,越走近,唐筝的脚步就越慢,她发现,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家小卖部了。
她有些不可置信的走进去,看着里面堆得略有些杂乱的货物,就连主人也不再是旧时面孔。
屋子里的女人问她:“您找谁?”
唐筝回过头,说道:“这里以前是做炸酱面的……”
“噢”,女人听了,立刻道:“您说的是老王夫妇吧?他们已经回老家了,不在榕城干了!”
随之而来的江驰瞠目:“所以,我的炸酱面黄了?”
唐筝:“……”
不黄,还能怎么样呢?
外公不在了,她坐了牢,就连老夫妇也回老家了。
她只好抹回身子,往胡同口走。
江驰见她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,忍不住朝她追了过去,安慰道:“一个面而已,不值得这样难过,我吃点什么都行——我看我们来时经过的几个烧烤摊儿就不错!”
说着,他笑着道:“趁着我现在还没有背上我的偶像包袱,赶紧撸两把串去!”
唐筝忍不住看他一眼,不知道怎么的,就想起了四年前,还没有坐过牢的自己。
曾经她也像现在的江驰一样,活泼又开朗,大大咧咧,和人混熟了之后就格外话多——
那是从小被宠爱,被娇养出来的天真,不识人间疾苦!
害人之心没有,防人之心也无。
江驰带着她去了胡同口的烧烤摊,点了一桌子串串,还有一瓶啤酒,他说等下准备叫代驾回去。
唐筝不想喝酒,串也吃得不多,她是真的不太饿。
江驰喝了酒,话越发多了,和她聊起了在韩国做练习生的日子,聊他父母,聊他大哥,聊他嫂子和侄子——
看得出来,是个幸福又体面的家庭。
吃过饭以后,唐筝抢先付了账,说江驰来榕城,她应该略尽地主之谊!
公司将来还会与通力集团继续合作,甚至还有可能会开辟南方市场,她需要与江家保持良好关系。
而且,像江驰这样的地主家傻儿子很容易结交。
江驰因为没有随身携带现金,再加上这里信号不好,网银支付不及时,而没能抢过她。
他心里感觉很过意不去,所以主动提出来要送唐筝回家:“时间太晚了,要是碰到坏人,你师父肯定不饶我……”
唐筝听了,竟失声而笑:“坏人不碰到我就不错了!”
说着,转身上了自己的车子:“江少,party上见咯!”
江驰目送着她的车子离开,忍不住抿了下唇:这姑娘有点——飒!
-
顾绵绵的慈善晚宴,如期在丽兹·卡尔顿酒店举行。
豪华宴客厅里,穹顶高而深广,一盏盏豪华的水晶吊灯,散发着夺目的光辉。
会场里还准备了红地毯,架着摄像机的媒体守候在旁,给前来赴宴的明星和宾客们一个露脸的机会。
唐筝穿着一身纯黑色长款礼服,背部是镂空处理,衬托着她冷白的肤色,像一只高贵优雅的黑天鹅。
今天她不是主角,她只是来看戏的,所以站在一个略微靠后的位置上,静静打量着红毯上的宾客们。
才一会儿功夫,就已经见到了一位天王级巨星,还有好几位一线男星女星——
这些人的身价加起来,可不是寻常人能负担得起的!
顾平川为了捧他的宝贝女儿,还真是下血本!
唐筝略微勾唇,浅浅抿了口红酒:就怕是下多大的本儿,丢多大的人!
顾绵绵穿着那件心爱的天价小礼服,陪着父母一起站在门口,微笑着迎接每一位宾客。
为了这一天,她特意聘请了礼仪老师,学了好久,让自己的举手投足都无懈可击,优雅高贵。
偶尔人没有那么多的时候,她也会忍不住去偷看唐筝,看那个站在圈外,不怎么起眼的女人,心中有小小的得意:
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她穿的是一身的Dior小裙子,落落大方,尊贵如小公主。
顾绵绵站在她身边,总是有些自卑。
可是四年时间过去,风水轮流转,唐筝早就和“小公主”这三个字没有半点关系。
而她却是顾平川的掌上明珠,是爸爸手心里的小公主,可以拥有一切锦衣华服,站在高高的位置上,俯瞰万物!
顾绵绵就觉得分外满足。
唐筝很快意识到她在看着自己,便转过头来,遥遥冲她举了举杯。
顾绵绵还之一笑,温温柔柔的样子,小下巴却轻轻扬起,暴露了她此时内心的得意。
唐筝并不放在心上,她想起昨天自己和师父通电话的时候,曾经问过师父给顾绵绵准备了什么礼物,最好事先剧透一下。
师父却给她卖了个关子,让她等着看戏就行!
唐筝想:也不知道师父和叶小姐葫芦里都卖的什么药。
正为了这个问题冥思苦想的时候,身后有人轻轻撞了一下她的肩膀:“唐小姐,今天真的很漂亮!”
唐筝被他唠叨得有些头大。
记得上次见面时,明明挺斯文个少年,怎么突然就被唐僧给魂穿了呢?
她瞥了他一眼,道:“人家小叶一个女孩子,还要经常练舞,她都能吃饱,你为什么就吃不饱?再说,欲戴皇冠,必承其重。你受不了这个,还当什么明星?”
回家去,继续当他地主家的傻儿子不香吗?
“我刚刚说了啊:人家小叶是仙女,靠着一口仙气儿活着的……”
江驰说着,伸手捧腹:“可是我不行啊,我是凡夫俗子——民以食为天,我真的饿,陆姐太狠了,拿我当兔子养……”
唐筝看了他一眼,道:“那你就自己找一家酒店去吃呗,有钱什么好吃的买不来?”
“那不一样”,江驰说:“大酒店里的饭菜都是一个味儿,你知不知道什么不知名的小馆子?有特色的那种……”
唐筝缓缓停下来,思忖了下,道:“我还真知道一个,你开车在后面跟着我吧!”
说完,拉开车门自己上了车。
她带着江驰来了一家名副其实的苍蝇小馆。
是一家小面馆,藏在一个挺深的胡同里,连个门脸都没有,导航也根本找不到。
面馆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,专门做炸酱面。
唐筝的外公唐文礼以前就特别喜欢吃这家的面,还总带着唐筝一起来吃。
久而久之,老夫妇也认识了他们,经常会在不忙的时候,给他们附赠一个不收钱的爽口小菜。
算来,唐筝也好几年没来了,不知道那对老夫妇还认不认识自己。
胡同深深,路灯的灯光也是极其稀薄的。
江驰一边走一边左顾右盼:“……这什么地方?你不会是要把我给卖了吧?”
唐筝踩着高跟鞋,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,道:“被害妄想症是种病,得治!”
卖他干嘛?
除了皮相好看之外,目前没发现别的长处。
就算是送到夜店做鸭,恐怕富婆们也会嫌他话多!
“就快到了”,唐筝伸手指指不远处的一个小屋子:“就那家,做炸酱面可好吃了……”
一边说,一边加快脚步,朝着那簇光亮走去。
只是,越走近,唐筝的脚步就越慢,她发现,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家小卖部了。
她有些不可置信的走进去,看着里面堆得略有些杂乱的货物,就连主人也不再是旧时面孔。
屋子里的女人问她:“您找谁?”
唐筝回过头,说道:“这里以前是做炸酱面的……”
“噢”,女人听了,立刻道:“您说的是老王夫妇吧?他们已经回老家了,不在榕城干了!”
随之而来的江驰瞠目:“所以,我的炸酱面黄了?”
唐筝:“……”
不黄,还能怎么样呢?
外公不在了,她坐了牢,就连老夫妇也回老家了。
她只好抹回身子,往胡同口走。
江驰见她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,忍不住朝她追了过去,安慰道:“一个面而已,不值得这样难过,我吃点什么都行——我看我们来时经过的几个烧烤摊儿就不错!”
说着,他笑着道:“趁着我现在还没有背上我的偶像包袱,赶紧撸两把串去!”
唐筝忍不住看他一眼,不知道怎么的,就想起了四年前,还没有坐过牢的自己。
曾经她也像现在的江驰一样,活泼又开朗,大大咧咧,和人混熟了之后就格外话多——
那是从小被宠爱,被娇养出来的天真,不识人间疾苦!
害人之心没有,防人之心也无。
江驰带着她去了胡同口的烧烤摊,点了一桌子串串,还有一瓶啤酒,他说等下准备叫代驾回去。
唐筝不想喝酒,串也吃得不多,她是真的不太饿。
江驰喝了酒,话越发多了,和她聊起了在韩国做练习生的日子,聊他父母,聊他大哥,聊他嫂子和侄子——
看得出来,是个幸福又体面的家庭。
吃过饭以后,唐筝抢先付了账,说江驰来榕城,她应该略尽地主之谊!
公司将来还会与通力集团继续合作,甚至还有可能会开辟南方市场,她需要与江家保持良好关系。
而且,像江驰这样的地主家傻儿子很容易结交。
江驰因为没有随身携带现金,再加上这里信号不好,网银支付不及时,而没能抢过她。
他心里感觉很过意不去,所以主动提出来要送唐筝回家:“时间太晚了,要是碰到坏人,你师父肯定不饶我……”
唐筝听了,竟失声而笑:“坏人不碰到我就不错了!”
说着,转身上了自己的车子:“江少,party上见咯!”
江驰目送着她的车子离开,忍不住抿了下唇:这姑娘有点——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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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绵绵的慈善晚宴,如期在丽兹·卡尔顿酒店举行。
豪华宴客厅里,穹顶高而深广,一盏盏豪华的水晶吊灯,散发着夺目的光辉。
会场里还准备了红地毯,架着摄像机的媒体守候在旁,给前来赴宴的明星和宾客们一个露脸的机会。
唐筝穿着一身纯黑色长款礼服,背部是镂空处理,衬托着她冷白的肤色,像一只高贵优雅的黑天鹅。
今天她不是主角,她只是来看戏的,所以站在一个略微靠后的位置上,静静打量着红毯上的宾客们。
才一会儿功夫,就已经见到了一位天王级巨星,还有好几位一线男星女星——
这些人的身价加起来,可不是寻常人能负担得起的!
顾平川为了捧他的宝贝女儿,还真是下血本!
唐筝略微勾唇,浅浅抿了口红酒:就怕是下多大的本儿,丢多大的人!
顾绵绵穿着那件心爱的天价小礼服,陪着父母一起站在门口,微笑着迎接每一位宾客。
为了这一天,她特意聘请了礼仪老师,学了好久,让自己的举手投足都无懈可击,优雅高贵。
偶尔人没有那么多的时候,她也会忍不住去偷看唐筝,看那个站在圈外,不怎么起眼的女人,心中有小小的得意:
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她穿的是一身的Dior小裙子,落落大方,尊贵如小公主。
顾绵绵站在她身边,总是有些自卑。
可是四年时间过去,风水轮流转,唐筝早就和“小公主”这三个字没有半点关系。
而她却是顾平川的掌上明珠,是爸爸手心里的小公主,可以拥有一切锦衣华服,站在高高的位置上,俯瞰万物!
顾绵绵就觉得分外满足。
唐筝很快意识到她在看着自己,便转过头来,遥遥冲她举了举杯。
顾绵绵还之一笑,温温柔柔的样子,小下巴却轻轻扬起,暴露了她此时内心的得意。
唐筝并不放在心上,她想起昨天自己和师父通电话的时候,曾经问过师父给顾绵绵准备了什么礼物,最好事先剧透一下。
师父却给她卖了个关子,让她等着看戏就行!
唐筝想:也不知道师父和叶小姐葫芦里都卖的什么药。
正为了这个问题冥思苦想的时候,身后有人轻轻撞了一下她的肩膀:“唐小姐,今天真的很漂亮!”